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5〕126号)要求,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以下统称三类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该项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三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大力开展特殊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制作了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宣传品(包括动漫视频光盘、挂图、手册和试卷),现免费发放给你们(具体分配见附件1)。各地要高度重视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工作,及时将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宣传品免费发放给辖区内相关企业,并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深入宣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以下简称《规范》),确保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全覆盖接受教育。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发放的挂图张贴到企业宣传栏等公共场所或重要部位的醒目位置,将手册分发给相关岗位人员,并组织播放特殊作业动漫视频集中开展学习,采用编制试卷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知识考核,专门建立特殊作业培训考核档案并完好保存备查。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程。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依照《规范》和相关标准,制定或重新修订本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和作业票,完善特殊作业操作规程,规范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特殊作业许可制度,加强作业过程监督管理,加大奖惩力度。并将执行《规范》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条件评价的内容,强化执行力,确保有效实施。
三、扎实推动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各地要对照检查表(附件2)加强对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尤其是前期特殊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将企业组织开展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程情况作为换(发)许可证现场核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对缺乏宣传教育或治理不扎实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0日
(宣传品发放联系人:朱丽嫦,电话:020-83713049)
附件:粤安监管三〔2016〕4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1.doc
附件:粤安监管三〔2016〕4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