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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创新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广东省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基础上,创新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推行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主动向社会作出安全生产等承诺,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据了解,广东省即将实行的企业主体责任承诺制,是指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领取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以及相关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监管,自觉维护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该《承诺书》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具企业印章,通过企业网站、住所(经营场所)等载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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