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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验室 剧毒化学品执行"双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02   来源:羊城晚报

 

剧毒化学品执行“双人制度”,以防类似“复旦投毒案”发生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世宁报道: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高校实验室“处于24小时安保监控全覆盖”,扎扎实实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今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遭舍友林某投毒身亡一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投毒者使用的“N-二甲基亚硝胺”来自校方实验室,高校实验室的管理漏洞也受到了质疑。

《规定》对于高校实验室管理的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高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校必须确定专职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设施、装备、经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规定》的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指标(试行)》中,明确要求,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其他高危物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以及领用、交接、退还、销毁登记确认制度。此外,指标中还特别指出,实验室处于24小时安保监控全覆盖。

据了解,省内不少高校实验室近年来已陆续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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