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迅速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46号)

发布时间:2014-03-20   来源:
 
关于迅速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1月22日10时30分许,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开发区秦皇岛路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黄潍输油管线原油泄漏,维修时发生爆燃,并波及管道沿线周围人员,事故已造成52人死亡,11人失踪,100多人受伤,社会影响极大。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包括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等城镇燃气输送管道,以下简称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丝毫不放松,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决不能有“事不关已”的思想,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坚决防止因侥幸心理酿成大祸。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好近期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安全检查

   我省是石油化工大省,各类石油化工天然气输送管线种类多,线路长、输送量大,安全生产任务重。各输送管道业主单位及其运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的高标准严要求,重新梳理安全生产防控思路,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做到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组织力量,立即对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所属的输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穿越公共区域、河流、铁路、公路、桥梁等的防护监控措施及发生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完善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落实对输送管道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更新以及日常巡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各类隐患问题及时彻底整治。对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占压、违章施工、搭建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外部安全隐患,管道单位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各管道单位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当地安委办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发改(能源主管部门)、公安、住建、国资、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和要求,分别对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等城镇燃气输送管道和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开展重点督查。部门重点督查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督查情况逐级上报汇总,由省相关部门于12月30日前书面报省安委办。

市、县级安委会要加强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摸清辖区内输送管道的有关情况,特别是输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河流、铁路、公路等情况,并建立档案。督促管道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输送管道保护管理。针对输送管道区域存在的违章建筑、施工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组织协调,彻底消除隐患,确保输送管道的运行安全。同时,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督查检查,各市督查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省安委办。省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督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共同维护输油管道安全

各地要加强社会宣传,增强管道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社区(自然村)管理组织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小册子等手段大力宣传维护输送管道的安全知识,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输送管道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输送管道安全事故能力,共同维护输油管道安全。

请各地安委会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管道单位。

省安委办联系人:张文海,电话:020-83133345,传真:83135920。

转发自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dsafety.gov.cn)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