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预防控制体系,近日,省安委办印发印发了《关于组织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4年3月至10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以下统称“两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两项治理”对象覆盖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场所以及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等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和职业危害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突出治理重点。其中: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管理体系、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二是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三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四是加强作业环境动态安全检测及做好检测记录;五是实施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六是明确企业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规定企业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主要突出: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修作业、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11项重点治理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市和顺德区、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要求,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重点企业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推进治理工作,对各类隐患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依法督办整改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严执法,从源头上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省安委办将适时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两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两项治理”,探索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相关管理规范,逐步实现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坚决遏制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监管二处供稿)
转发自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