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转发: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来源:

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和要求,以及省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持续有效推动2019年专项整治行动,使七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近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安办〔2019〕2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坚定目标不动摇,切实增强做好七类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七类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七类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可行的办法,多管齐下开展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要狠抓问题不放松,持续开展好2019年七类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重大事故隐患这个关键点不放松,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道路交通方面,继续开展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清理规范运输企业安全专项行动、“营转非”大客车安全隐患整治,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等“病车”上路、涉摩涉电车辆、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水上交通方面,以珠江口、琼州海峡和北江、西江干流通航水域为重点,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重点桥梁水域的安全隐患,强化桥区现场管控,提升桥梁防撞能力。消防方面,找准我省火灾事故易发类型特点,紧紧抓住珠三角和粤东地区两个火灾事故多发重点地区,继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车“正源清违”“打通生命通道”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冬春火灾防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职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建筑施工方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2018年建筑施工事故高发的地区,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严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密做好危险化学品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四防”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方面,紧扣重要节假日和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特点,强化对文娱活动、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和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旅游方面,加强景区景点尤其是“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强化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维修检测,加强恶劣天气下的旅游设施安全防护和保障,严厉打击危及旅游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法不手软,采取坚决行动严厉打击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到“五个一律”,即“对非法单位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企业一律依法严查重处,对重大隐患一律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媒体曝光,对违规违纪人员一律严肃问责追责”。
  《通知》强调,要压实责任不走样,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压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将七类整治行动真正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当中。
  《通知》要求,要宣传发动不停步,积极营造七类整治行动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加大对七类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一批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效应;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问题、违法违规案例,发挥警醒威慑作用,为七类整治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原文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返回首页